装修过半加“增项”? 原是合同“没看清” |
时间:2025-09-03 22:19:30 来源:武进新闻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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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市民宋先生以6.98万元的价格与前黄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合同。如今,装修过半,他却对合同条款产生了疑问。 宋先生的房子位于遥观半岛小区,总面积88平方米。他告诉记者,装修公司提出以“样板间合作”的模式为其装修,价格为6.98万元,条件是装修好后,要作为样板房开放展示一年。宋先生表示同意并按约定支付了90%的款项,可施工过半时,装修公司却告知他,需追加费用。 市民
宋先生:当时承诺包含所有一切,厨房用品、家电、沙发、茶几、软装全部算在内。 记者:你刚刚说的那些都在合同里写了吗? 市民
宋先生:当时这个合同没仔细看,我就签了字 记者发现,合同上完整列出了6.98万元的装修内容,包括硬装和部分基础家具,而关于软装部分的费用,也写明是以5.33万元的“折扣券”形式赠送,消费者可用其在指定厂商内按五折价购买产品。 市民
宋先生:他说合同是这样签的,他利用我对合同不是很了解的前提下,进行规避。 装修公司工程总监
郭春雷:软装部分可以到公司选购,半价给到他,但是他可能当时没有听清楚,这个单子我不产生利润可以,但对消费者我们肯定要解释清楚,把服务做好,后续他还缺什么材料,我们还帮他补过去。 经过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装修公司退还宋先生包括剩余装修费、路费和误工费在内,共计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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