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第二套房就赠送万元旅游卡,这么诱人的福利你会心动吗?2018年,湖塘镇星河国际业主陈宇峰购置二套房后,于6月份拿到了一张万元旅游卡,后来因各种原因迟迟未使用,如今地产公司却不认账了。 陈宇峰 我购买房子后我应该享受的正规的权益,没有任何这方面的口头通知也好或者是签收单上的标注也好,或者卡上的有效期也好。 陈宇峰说,当时拿到的常州中青旅国际旅行社发出的这张面值1万元的旅游卡上明确写着可当现金用,但并未标明使用期限,所以这么多年他也一直没在意。今年,陈宇峰本想带着孩子出去旅游,打电话给旅行社时,却被告知卡过期了。 陈宇峰 我就没办法了,我只能找地产了。因为找旅行社我说不着,我跟他不是直接发生关系的。 随后,记者陪同陈宇峰来到星河地产办公处,相关工作人员不愿见面,陈宇峰当场拨打了对方电话。 电话采访
星河地产工作人员 我们这边明确的回复就是这个卡已经过期了,这个有效期是一年 记者:这卡有效期是一年,具体到几月几号呢? 星河地产工作人员:你问另一名工作人员更清楚 那么,常州中青旅国际旅行社又作何解释呢? 电话采访
常州中青旅国际旅行社工作人员 已经过期了,卡已经是很多年之前的事情了 记者:是什么时候过期的知道吗?背面也没有写有效期。 这个也没有人告诉我们什么时候过期,当时他们是房产做的活动,回馈客户用的 经过交涉,星河地产最终表示愿意将这张一万元的旅游卡按八折处理,业主可以用来交纳物业费。对于这样的处理方式,陈宇峰也表示赞同。
一张没有标注有效期的“万元旅游卡”,时隔多年却被单方面宣布“过期”,这样的操作显然难以服众。商家促销赠礼本是双赢之举,但若条款模糊、事后推诿,反而会消耗消费者信任。此次事件中,业主据理力争维护权益值得肯定,而开发商最终的处理方式,也算是一种纠偏。提醒商家:承诺需明示,诚信不可“过期”;也建议消费者,遇到类似促销赠礼,务必明确细则,留存凭证,避免陷入维权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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