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交易“调表” 定金双倍返还 |
时间:2025-02-14 20:42:13 来源:武进新闻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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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在买卖合同中被广泛运用,当合同无法履行时,因“定金”产生的各种纠纷问题纷至沓来。近期,武进法院嘉泽人民法庭就宣判了一起因二手车交易问题产生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4年1月17日,原告赵某通过懂车帝APP添加被告朱某的微信,对方向其发送了2018款宝马X6
xDrive35i领先型车辆信息链接,小程序标价为30.8万,表显里程7.81万公里,2018年1月首次上牌。双方约定当天下午洽谈购车事宜及看车,后谈妥成交价格为285000元,并支付定金10000元,定金有效期10天。第二天,原告通过维修历史列表发现,截至2023年9月25日,该车里程已经超过21万公里,于是提出退回定金不买了,对方不同意,无奈,原告只能起诉至法院。 武进法院嘉泽人民法庭法官
宋晓娜:被告在销售案涉车辆的过程中未尽合理的注意义务,导致原告在购车时不能获取到该车辆的真实行驶里程信息。因案涉车辆行驶里程被修改,导致原告产生错误认识,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被告构成根本违约,应适用定金罚则。 依照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双倍返还原告定金合计20000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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