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连线 试用期无辜被开除 如何维权? |
时间:2024-12-11 21:25:58 来源:武进新闻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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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吴兆月给我们打来热线,称其在试用期被无缘无故开除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一起来看。 吴兆月 领导找我谈话,说我们人比较多,也不忙,你可以考虑考虑外面的工作,然后又干了半个月,他又找我拿了张离职单,说你辞职吧,我说我干嘛要辞职,他说你试用期不过,你可以辞职了。
吴兆月告诉记者,今年8月26日,他应聘到益盟电子元器件有限公司上班,岗位是设备维修工,试用期三个月,工资是9000多一个月,但是就在试用期即将结束的时候,公司却以“试用期不过”为由让他离职,对此,吴兆月始终无法接受。 吴兆月 安排的工作我又不是没有完成,我都按时按量完成了 吴兆月说他多次找公司讨要说法,但是相关负责人总是避而不见。为此他也去了劳动部门咨询相关情况,对方表示需要吴兆月提供相关的解除劳动证明的材料。无奈之下,吴兆月准备申请劳动仲裁。 吴兆月 现在他同意把解除劳动证明的合同给我,但是上面必须是我自愿离职的,并不是公司开除的,就把责任推掉了,因为我没有打离职报告是他逼我辞职的,这样我心里肯定不舒服。 随后,记者来到武进区人社局反映情况,工作人员现场给吴兆月打了电话,告知他离职原因并不会直接影响劳动仲裁的结果,后续还需要双方提供相应的证据来佐证。那么试用期内开除员工是否合法呢?律师表示如果试用期内证实员工未能满足录用标准,企业有权利将其解雇,但企业仅因个人偏见或不良动机而非正当理由解聘,则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员工一方面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同时也可以提出相应的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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