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 “两高”联合发布司法解释 |
时间:2024-11-30 20:47:58 来源:武进新闻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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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十六条,自12月1日起施行。《解释》规定,行为人为逃避执行义务,在诉讼开始后、裁判生效前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经查证属实,要求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可以认定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武进法院执行局法官
冯磊:明确了拒执罪开始的时间点,明确了有能力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明确了共同犯罪的情形,及从重从轻的情节等等。面对法律纠纷,被执行人应主动申报财产情况,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不可消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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