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一男子获刑8个月 |
时间:2024-11-30 20:47:11 来源:武进新闻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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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或者雇主故意拖欠工资拒不支付,轻则构成行政违法,面临行政处罚,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面临牢狱之灾!近日,武进法院就宣判了一起案件,来看报道。 2019年至
2022年间,被告人王某在经营无证纺织企业时,先后雇佣多名工人,后因经营不善亏损,拖欠10名工人工资合计人民币117269元,且拒不支付。 武进法院刑庭法官助理
徐晨:2023年6月26日,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出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被告人于2023年7月3日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并在生产场所予以张贴,后被告人持续失联,直至2023年9月5日,公安机关在定安路菜场将其抓获,但其仍无法支付拖欠的上述工人工资。 最终,王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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