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开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这是该院审结的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2023年4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林某某、房某某等六人为谋取利益,共同出资租赁制假地点,通过购买零件自行加工组装,粘贴商标标签,生产假冒国内某知名灯具公司的灯具,并通过注册的拼多多店铺进行销售。 经开区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人
唐峰:某消费者在拼多多电商平台上购买雷士吸顶灯,购买后发现吸顶灯有质量问题,就投诉到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经该公司鉴定,该两款所谓的雷士吸顶灯都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雷士公司就到常州经开区公安分局报案。 2024年9月,经开区检察院以林某某、房某某等六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向经开区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商标权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经开区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人
唐峰:审理过程中,法院向各被告详细阐明了民事赔偿取得刑事谅解是重要从轻情节,经法院主持调解,6名被告人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实际履行完毕,权利人出具了谅解书。 最终,综合考虑6名被告人坦白、认罪认罚、积极赔偿、预交罚金保证金等情形,依法对6名被告人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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