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管无死角 环境污染零容忍 我区环保部门查处一起企业无证排污案件 |
时间:2021-09-13 20:00:32 来源:武进新闻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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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作为、迅速出击、严格执法。今年3月,我国开始执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行为,控制污染物排放。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我区提高检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有力打击了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日前,武进生态环境局高新区所就查处了一起企业无证排污案件。 检查过程中,高新区所发现某单位从事反渗透膜组件项目的生产,在进行现场资料查阅时,一张企业提供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立即展开深入调查。经查,该单位生产过程中使用DMF等原料,生产环节涉及到铸膜、清洗、烘干等工段,也建有废水处理设施等设备,但企业工作人员在进行排污许可证申报时,因未正确核对名录,导致未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因此,企业的排污行为属于无证排污,高新区所对该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武进生态环境局高新区所所长
韩明伟:我们对企业进行调查处理,案件正在调查过程中。现在企业发现这个行为后,马上联系第三方进行排污许可证的申报,目前已经取得了排污许可证。 当事人
陶某:当时我们对环保上的业务了解不够透彻,后来经由武进生态环境局,咨询后,了解到我们是属于减化管理的,我们做成了登记管理,然后在他们的指导咨询下,已经委托第三方帮我们重新梳理,申领了排污许可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按照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底,武进生态环境局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号召企业积极申领排污许可证,同时,通过组织专项培训、提升环境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等措施,进一步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力求让有证排污成为新常态。 企业转型升级,环境保护更要走细走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作为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依据,为高效监管固定污染源,有效改善环境质量奠定了制度基础。守卫环境安全,靠的不仅仅是环保部门的依法严厉打击,更需要的是广大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只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有效衔接,排污者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才能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构建美丽武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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