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塘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在鸣新中路至凤鸣路路段巡查时,发现一家涉嫌违规占道经营的食品门店,以线上缴纳罚款的方式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现场,执法队员要求店家程女士出示经营执照及身份证,在程女士对违规事实确认无误后,执法队员当场对程女士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在执法队员的指导下,程女士用手机扫描了专属二维码,填写了相关信息,不到1分钟便线上缴纳了100元罚款。这也是自7月15日新的《行政处罚法》施行以来,我区镇域综合执法系统处理的首起适用简易程序的电子支付案例。 武进区湖塘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六中队中队长
潘斌:二维码扫描付款可以简化行政处罚流程,省去了违法当事人往返行政机关和银行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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