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骑乘电动车佩戴头盔绝对是个热点话题,《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第二天,情况是否有所改善?记者今天再次走上街头一探究竟。 【现场】记者
戴雪燕:我现在是在常武路与广电局交叉口,今天是《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的第二天,路面戴盔情况与昨天相比是否有所好转,一起来看一下。
上午十点,常武路与广电路交叉口车来车往,其中不乏未佩戴头盔的市民。湖塘交警中队副队长王雪宗发现一名闪送外卖小哥未佩戴头盔骑行,立马出示证件将其拦下。该骑手表示,因为觉得佩戴头盔不舒服,所以将头盔放在了车上,被拦下后他随即拿出了自己的头盔。
湖塘交警中队副中队长王雪宗:提供身份证 闪送骑手:不是说第一次只是教育教育。 湖塘交警中队副中队长王雪宗:没有,外卖小哥骑手直接处罚。 闪送骑手:一次性处罚吗。 湖塘交警中队副中队长王雪宗:你们这个肯定要处罚的。
按照规定,7月1号到15号之间,盈利性的电动车骑手未佩戴头盔将直接处罚,普通电动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头盔的,第一次予以警告,再次发生将处以20-50元之间不等的罚款。记者在现场看到,大部分市民都主动戴上了头盔,但也有部分市民思想意识薄弱,交警对其进行警告教育后引起了他们的重视。 电动车骑手:六月份听到新闻报道上说要带头盔,后来好像又没那么重视了,我们就放弃了,家里其实也买了很多头盔,现在知道要带了吗(记者),现在知道要带了,今天回去就带。
据统计,昨天起至今天中午11点,武进已开出300余份处罚单,作出700余次口头警告,对不戴头盔上路的行为进行了有力打击。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在骑乘电动车时一定要佩戴符合国标的头盔,不要让头盔成为摆设,为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湖塘交警中队副中队长
王雪宗:目前为止戴盔率比往前统计的时候有一定的上升,我相信在我们条例实施以后,大家对于电动车戴头盔这块会更加容易接受,而且我们也会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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