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常州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明确规定未经购房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泄露购房人信息。同时,对买卖双方违约责任的对等性进行了强约束。主要变化有:
加强对购房人的风险提示
正文前增加了“重要提示”板块,并告知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说明书等重要信息的查询路径。
增强买卖双方违约责任对等
在买卖双方违约责任的对等性方面进行了强约束,涉及赔付标准和起止日期等方面的内容更具体,保护了买卖双方的权益。
【同期声】武进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 岳开:合同中增加了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第三方托管,相当于说资金的监管,由原来的形式监管变成了现在实质性的监管,能够确保开发商履行该合同,也确保业主能够顺利拿到该房子。
房屋质量和保修责任约定
对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在范围和内容上进行了大量的完善,如:增加了对精装房装修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等内容,对保修期限的起算时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保修责任更细化。
加强对购房人信息的保护
明确规定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政府机关、监察机构等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购房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披露购房人信息,或将购房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