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成某危险驾驶案在经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人大内务司法工委委员等进行了旁听。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臧建中、蒋国强、蒋红英、朱建康参加活动。
庭审采用简易程序,审理了成某危险驾驶案。今年4月10日21时10分,成某驾驶车牌号为苏DP989R的轿车,沿横洛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横林西桥段时被执勤民警拦下。经检验,成某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14.0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经审判,成某被判3个月拘役并处罚金3000元。
审判结束后,还对审判员、公诉人的庭审形象、庭审程序和庭审能力进行了打分。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臧建中表示,组织旁听法院庭审活动,是为了进一步强化人大代表对监督工作的思想意识;强化对法检两院工作的司法监督;增强大家的自身教育。他希望法检两院对于案件审理要更规范、旁听范围要更扩大、评议反馈要注重整改,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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