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区出台2016年度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现役军人立功奖励金标准,在职入伍的义务兵按入伍时所在单位同期职工工资水平进行优待,非在职入伍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为20133元,西藏兵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为60399元。同时,我区还对在校期间入伍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标准为: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入伍的,奖励8054元;大专毕业和在校本科生入伍的,奖励10067元;本科毕业入伍的则奖励12080元。
从武进区入伍的现役军人在服役期间立功或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给予奖励,荣立一等功的奖励10067元,二等功奖励8054元,三等功奖励4027元,优秀士兵奖励2014元。优待金和奖励金将于2017年春节前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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