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有一批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新政出台,涉及教育、医疗、困难群众生活等多个方面,一起来关注下。
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完善现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增强价格临时补贴对物价变动的敏感度,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该指数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即启动对困难家庭的价格补贴。各地要确保在相关价格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二、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
三、七部门联合整治“黑中介”
8月1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源真实性进行全面核验,不得强制捆绑金融服务,设立失信中介机构“黑名单”,对严重失信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实行行业禁入, 年底前全面建立交易资金监管制度。
四、国家卫计委发布《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
国家卫计委要求严格调控公立医院总体规模和单体规模,规范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到2020年,我国医院要达到4.8万家,其中,公立医院3.3万家、社会办医院1.5万家;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