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联合发改委、公安部发布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新版名录不仅调整了危险废物名录,还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本次修订将危险废物调整为46大类别479种,其中362种来自原名录,新增117种。
为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效率,本次修订中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列入豁免管理清单的废物共16种/类,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满足入场标准后,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填埋场不需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如废弃电路板在运输工具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时,可以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