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种子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5月24日上午,区农业局对新《种子法》进行专题辅导解读,全区种子经营户、农资经营户100余人参加培训。
种子是农业生产中最核心、最基础、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种子法是保障国家粮食生产的核心法律。新修订的《种子法》在总结过去15年实践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和种业发展现状,借鉴国际种业立法理念,对我国种业基本法律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
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副调研员 宗文昊:新的种子法规定,农民群众除了种子质量的原因,还可以因为种子的标签,种子的使用说明不真实造成农民损失,农民群众也可以向种子生产者种子经营者进行索赔。
培训班邀请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副调研员宗文昊为大家做专题讲座,宗文昊从新《种子法》的修订背景、指导思想和立法原则及修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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