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充五千杜绝霸王条款
在日前公开征求意见的《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中,创新性地对“预付款”式经营模式进行了多方面约束,今后某些商家随心所欲的“霸王条款”,可能就行不通了。
近年来,我国预付卡市场呈现爆发式增长,席卷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然而,由于少部分商家不诚信,往往办卡前承诺美妙,事后却推三阻四,甚至会遭遇商家“不得转让转借、不得退卡”等霸王条款。对此,《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明确提出:今后办理记名卡不得超过5千元,不记名卡最高只能有1千元;预收款收取后应专款专户保管,不得用于买房、炒股、放贷;如果加盟连锁店跑路,总部要负连带责任;预付款办卡可在15天内无理由退款;预付款未履约结束可无理由退款并付余款利息。
此项新规将保证消费者办卡自愿 、退卡自由,“倒逼”商家诚信经营,杜绝“店大欺客”的现象发生,让预付卡市场得以健康发展。
区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预付卡时一定要睁大眼睛,识破各种消费陷阱,同时保留凭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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