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发期,针对这一问题,2016年国务院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明确要求,到2020年实现基本无拖欠。那么一号文件到底包含哪些内容,是否真的能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老大难问题,本栏目将结合武进建筑工程管理现状进行解读,今天播出第一篇。
37岁的梁海军是一名水电工,目前在金土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上工作。2015年下半年起,他所在项目实行刷脸考勤,每月的工资都会直接打到他的银行卡上。而四年前,梁海军也曾是农民工讨薪大潮中的一员。
【同期声】水电工 梁海军:四年前在无锡那边的一个工地 工头不发钱 跑掉了 一年到头的钱都没有了 是非常着急的。
由于建筑工地的工资大都是平时发放1000元左右的生活费,剩余工资再在年底一并结清。所以这些农民工被拖欠的往往是一年辛苦钱的大头。据统计,2015年区住建局建管处共接待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56批次,来自市12345平台转办农民工讨薪38例,涉及农民工2025人,投诉拖欠款4473万元。
【同期声】区住建局建管处原主任、房管处主任 鲁东:大多数情况下就是由于建设施工单位进行违法分包,转包,违法发包造成的这种情况多一点。
为此,国务院一号文件明确要求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不得以包代管。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还要积极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
【同期声】区住建局建管处原主任、房管处主任 鲁东:如果是进行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工资的,那肯定是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清偿责任,这个是很明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