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我区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方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翠冠梨价格指数保险条款(武进区适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水稻收入保险条款(武进区适用)》)论证会在南京举行,这是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新探索,也是我省第一个农产品目标价格试点项目。省委农工办副主任王巨祥,区领导凌光耀、崔娟参加论证会。
论证会上,省农委、财政厅、金融办、保监局、南京审计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等专家、学者围绕我区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方案踊跃发言,最终形成参与论证结果。
省保险学会秘书长 张正宝:常州市武进区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验是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内一项重要探索,具有较强的学术价值和推广价值,会议原则同意通过翠冠梨保险条款(武进区适用)、水稻收入保险条款(武进区适用)。
所谓目标价格,指的是在形成农产品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差价补贴保护生产者利益的一项农业支持政策。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根据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和种植面积、产量或销售量等因素,对试点地区生产者给予补贴。
作为国家农业部等十三部委确定的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我区于2015年1月启动了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改革试点工作,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翠冠梨和水稻收入保险改革试验任务,总体分“制度设计、模拟测试、实务运行和总结评估”四个阶段推进,目前,农产品目标价格改革试验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省委农工办副主任王巨祥指出,武进的农产品目标价格试验主题不能偏、经验成果要立足全国、农户保障要一个不落、保险品种要覆盖大众,更好地平衡农户、保险单位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积累有益经验,更好地保障农业生产。
区委副书记凌光耀表示,我区将以此次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方案论证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突出风险防控,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措施,全力推进改革工作,确保试出成效、试出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