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按照省代码中心要求,我区已取消企业类代码的办理,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企业类代码业务。今后,持有原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只需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申领加载嵌入原9位组织机构代码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取消企业类代码后,依据新规定,针对企业类组织机构办理相关业务,各部门以审核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为准。个体工商户在银行开户以及办理税务登记不再需要提供代码证书。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码窗口将继续为机关、事业、社团、工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宗教场所、基金会、村民委、居民委)六类型机构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进行年报审核,并做好统一代码赋码校核、重错码核查及信息共享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