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区发改局召开了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经江苏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和常州市物价局批准,最终调价方案正式出炉,将于2015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实施方案与听证会拟调方案基本一致。
从12月1日起,我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上调0.7元/m³,由现行的3.07元/m³调整为3.77元/m³。对于非居民用户而言,价格也有调整。其中一般工商业户用水每立方米为4.25元。六大重污染行业(包括化工、医药、钢铁、印染、造纸、电镀等行业)为5.47元/m³。特种行业用水(包括洗浴、洗车、啤酒制造等高耗水行业)调整为5.52元/m³,体现了价格杠杆对高耗水企业的调节要求。
按照省物价局、住建厅相关文件规定,按居民家庭平均3人/户计算,我区将每户用水量划分为三个阶梯,水价按阶梯递增。各阶梯基本水价比例为1:1.5:3。与听证会拟调方案相比,实施方案将,三个阶梯的用水量都放宽了1m³,第一阶梯三口之家用量最终定位15m³,这样放宽后的阶梯基本用量已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武进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到户水价表
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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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用量
(m³/月.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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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水价
(元/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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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户水价
(元/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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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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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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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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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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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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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户以3人为计算标准,每户人口超过3人的,每增加1人,月用水量增加5 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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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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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用水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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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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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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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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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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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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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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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次调价方案,武进区对低收入群体用水从补钱改成补量。凡是经区民政局、区总工会认定的“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自来水直接补量,实行每户每月用量7 m³以内免费,按年度结算。
对于听证会上居民提出的提升自来水品质和服务,“江河水司”和区排水管理处将加强内部管理,不断降本增效,为居民、社会提供更加安全的供排水环境和更加优质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