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疼感冒,去医院门诊挂个水,这种司空见惯的看病模式将终结。近日,卫计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通知》,到2016年底前,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除儿童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
通知明确,2016年7月1日起,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除儿童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到2016年底前,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除儿童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但急诊和社区医院不在此次限制范围之内。
与此同时,医疗机构将重点点评感染性疾病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病例等抗菌药使用“大户”。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且6个月内不得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