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下午,我区实施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培训会在区教育局举行。从明年1月1日起,中小学生及职业学校学生将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l本次参保的对象为我区户籍,幼儿园和大专段以下在校学生(不含大专)以及其他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非我区户籍,在我区大专段以下学校(不含大专和幼儿园)就读的在校学生。此外,首次参保的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学生家长填写相关材料后,连同个人应承担的保费一起交给学校,由所在学校经办人员将名单交到所在镇(开发区、街道)人社部门,保费统一缴到所在镇(开发区、街道)财政分局。会议要求,各学校要切实落实好这项工作,齐心协力推进工作开展;学校相关人员要熟悉操作流程,认真仔细确保信息准确性;对于学生上缴的保费要及时上缴入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