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我区从今年初开始全面启动滆湖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围网(捕捞)拆除工作,到目前为止,拆除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
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在滆湖备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区的渔民网围、船舶、辅助设施,捕捞户捕捞设备必须全部拆除,渔民不再进行安置,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
【同期声】区渔政监督管理大队大队长 顾建国 :总共涉及到48户围网养殖户,面积1428.4亩。捕捞户是9户,拆除渔业船舶327艘。
跟以往网围(捕捞)拆除不同的是,本次拆除涉及的都是专业渔民,对其拆除的所有捕捞设施通过评估后将由政府收购,并对专用国有水面进行补偿。渔民离水上岸后,享受失水农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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