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授予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该局就此成为全省为数不多的获得总局外资登记单独授权的区级机关之一,此举将大大减少我区外资企业的登记成本和审批时限。
一直以来,我区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核准权在常州市工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只负责外资企业登记材料的受理及被委托登记范围内企业的核准、发照,这意味着注册资本超1000万美元的新设外资企业、涉及外资股权并购的企业必须到市工商局外资窗口核准。近年来,我区注册资本超千万美元的企业不断增多,为促进我区外资企业的发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向上级部门汇报和争取,最终获得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授,授权范围包括: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以及批准从事承包工程、承包或受托经营管理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辖区内注册资本低于600万美元的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