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拆迁啊,大家都高兴佬,拆掉旧房子,能住上新房子。但有的辰光,拆迁也会带来不少烦恼,喏,嘉泽镇三星村的吴伟兴眼看着村里的其他人家就要分到房子咧,自己家的新房却还没有着落,他的心里急到则不得了哇。 嘉泽镇三星村村民
吴伟兴:新孟河建设 动土动到我这个房子的 我这个房子是买卖的 也不要欺骗什么的 那时候去找村委 也说这个事情的 村委一直答应 有房子的一直有有有 到最后没了
天然气钱也收了 认可我才交这个钱的
他怎么不喊其他人去交呢 吴伟兴说,他父亲吴春全的老房子在二十几年前就卖给了一个外地人,但是一直也没过户,房产证上一直也是自己老子的名字,2016年12月份的时候,因为新孟河工程需要拆迁,这个老房子就拆掉了,拆迁款就给买的人拿走了。因为房产证还在自己手里,当时也去村委问情况的,结果么村里说叫有房子分的。2018年的8月份,他还为新房子交了三千多元的天然气开户费。最近呢,有消息出来,要分房子,他就去村里打听,结果说叫他老子是不能分房的。 嘉泽镇三星村村民
吴伟兴:最终老百姓的权益都没了
那不是闹着玩么 眼看着到嘴的鸭子又飞了,吴伟兴很不服气,一趟趟去村里跑,结果么了解到是镇里没有批准。 嘉泽镇三星村村民 吴伟兴:村里方案 有房子的
房子造好了给我
镇里不肯 个么为嗲村里同意给吴伟兴老子吴春全分房,镇里又不肯?到底是嗲问题呢?帮帮团的小周先去村里了解情况,三星村党总支书记王华说叫,这个事体村里也反复解释了,按规定吴伟兴老子这个房子不能分。 嘉泽镇三星村党总支书记
王华:当时拆迁办也讲的 就是看看能不能给他 我房子先造在那里了 后来看起来不符合要求 这房子也不能给他
随后,帮帮团个小周又咨询着嘉泽镇拆迁办,工作人员说叫因为吴伟兴老子吴春全的房子20多年前就已经卖掉,并且拆迁办也已经按照政策对买房人进行了拆迁补偿,现在吴伟兴再来要安置房,不符政策规定。 电话采访:嘉泽镇拆迁办工作人员:如果你是光有户口也是没有用的
一定要有房子 拆迁一定要有房子 以前我们也碰到这样的情况 真的说这个房子 其实还是我的 卖给别人我不承认 这个也要拆迁的时候 我们拆迁之前肯定要去落实
不是说拆完之后 签约结束了再来说这些事情 如果说拆迁的时候 签字之前 他来说了 他跟买卖户双方 要他们认可的 或者法院有判决书的 到底是谁的房子
有没有安置才会去说这个事情 帮帮团个小周了解到,在这次新孟河工程的拆迁中,因为买吴伟兴家房子的人并不是本村村民,不能安置在三星村,所以支付了相关补偿款。至于吴伟兴的情况呢,因为他的房子事实上已经卖给了别人,仅仅凭借手中有房产证,这个房子的归属到底怎么认定,在法律上还是有争议。 江苏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邵益刚: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 作为集体土地转让是受法律规定约束的 也就是说在集体土地转让的时候 特别是宅基地房屋的转让 必须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一般来说要在本集体组织范围内转让是有效的 但是如果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 房屋已经实际交付的情况下 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来讲 特别是买房人已经长期占有这个房屋
而且实际使用的情况下 为了保护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诚实信用的原则 对这个社会价值导向也有相应的保障的情况下
还是会考虑到买房人的权利来保护 同时小周也了解到,至于吴伟兴所说的村里同意他交纳天然气的开户费,也是出于多方考虑的因素,并不能因此就认定能分房。 嘉泽镇三星村党总支书记
王华:我作为一个书记 总归想帮老百姓安置掉就安置掉 现在他达不到这个标准 我也没办法 我把政府的相关部门 全部喊到这里来 开个座谈会
解释清楚了 波波再次提醒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根据咱们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也就是说,法律虽然没有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也就是说,买房子的人只能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俗话就是说村上人。要是卖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很可能就会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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