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夏峰是横林人,前一段辰光呢,他的父亲得了食道癌,在常州一院接受治疗,后来又转去了上海的一家医院,但是那边的专家说啊,要看病,就要以前的病案原件,但是去常州一院问问,人家不给啊。
夏峰(化名):上海的专家要的,可能原件看得清楚一点吧,年纪大了也不想让他再吃一次苦,胃镜什么的做得也难受的。
夏峰告诉帮帮团的记者,上海的专家不松口,自己呢,也去一院问过,但是院方只肯提供复印件。今天上午,帮帮团的记者又陪他去了一趟常州一院病案阅览复印室。这里的人倒真是不少。
帮帮团记者:能不能给原件啊?
常州一院病案阅览复印室 工作人员:原件要存档的,卫计委规定的。
随后呢,帮帮团的记者又找到了行政大楼,工作人员也出示了国家卫计委关于病历保存规定方面的书面文件,其中第十三条规定,患者出院后,住院病历由病案管理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统一保存、管理。第十九条又规定,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等十多项病案资料,但原件是无法取出的,最后呢,夏峰也拿到了他所需的病案原件复印件。但复印件字迹清晰,图片也清楚可见,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夏峰呢,还是好好点跟上海方面沟通沟通吧。
波波我也查了一查资料,在世界范围内,病例资料原件基本都由院方来进行保管。主要是考虑到病历、病案的法定保存年限,以及相关的遗失、损坏风险,由患者保管,反正是增加患者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