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湖塘纺织城附近的宋仲唤家拆迁着已经好几年咧,分到三套房子,其中一套龙涛紫郡苑的房子是今年4月份办的交付手续,物业费呢,是这两天才去交的,但宋仲唤发现发票上的日期不对,就去寻财务科问个清爽,结果碰着一鼻头的灰。
【同期声】宋仲唤:她开给我的物业管理费什么,都是2014年的发票,我昨天去交的钱,没交钱前票已经开出来了,不符合财务规定
宋仲唤说叫,这套龙涛紫郡苑的房子是今年才办的手续,不管交的嗲钞票,发票上的日期应该是2016年,哪为财务科好提早两年就开着发票呢?个么,事实情况到底囊哈呢?常州龙涛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科的张红霞解释说咧,龙涛紫郡苑的房子本身是商品房,有200多套被湖塘镇用为定销房,这发票自然开得早。
【同期声】常州龙涛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科 张红霞: 我们这些房子2014年交付给镇政府了,安排给他们了,至于他们跟镇上有什么矛盾跟我不搭界,我现在从2014年5月份开始收物业费,他只肯从现在开始交物业费
张红霞还说咧,宋仲唤要改发票上的日期,根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目的是想少交点物业费。
【同期声】常州龙涛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科 张红霞:他要把发票改成2016年不可能,空置房收70%,他如果进户了收100%,这是我们的规定,他现在也不肯交
【同期声】宋仲唤:我现在百分之百交了
【同期声】常州龙涛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科 张红霞:百分之百我只收了你一年
【同期声】宋仲唤:日期不对啊
【同期声】记者:这一年物业费是2014年还是2016年的
【同期声】常州龙涛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科 张红霞:我按道理收的2014年一年,你马上再交30%,马上开票给你现在的日期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个么,宋仲唤到底要不要交这笔费用呢?记者也咨询着武进房管处,按照2009年最新的物业法第71条,明确规定已竣工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已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另有约定的除外,而且呢,房屋买卖合同上也有标注,所以说宋仲唤确实是要承担这笔物业费的。
看来啊,是宋仲唤弄错佬咧,既然有规定在,物业费到底要交多少呢,还是跟开发商好好点协商协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