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家庭暴力,顾名思义,是发生在有婚姻或亲密关系、血缘和法律而联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包括身体、精神、性、经济方面的暴力和威胁施加此类暴力的行为。尽管“家庭暴力”一词明显带有中立性,它没有表明是男性针对女性抑或是女性对男性的暴力,但无论是依据官方还是学术界的调查研究,家庭暴力几乎始终表现为一种针对性别的犯罪,受害者多为女性,施暴者多为男性。
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之所以受到特别关注,是因为它不仅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而且极大的危害社会治安、家庭稳定以及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
近年来,中国家庭暴力呈多发态势,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家庭暴力犯罪时有发生。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中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
作为国家综合性的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中国史上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也已进入正式立法程序。《反家庭暴力法》强调了政府责任,从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反家暴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定,涵盖了预防、制止和救助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关注了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人群的保护,扩大了家暴受害人法律救济渠道,专章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制度等。
家庭暴力已经纳入110出警范围,另外本地有关部门还实施三个中心、两项制度。
三个中心:
第一,反家庭暴力接待中心,设在公安机关110接警。
第二,常州市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常州市救助管理站)地址:常州市中吴大道水渠路28号 电话86664045,提供用餐住宿,一次不超过一周,每天30元,或者拨打维权热线----12338。
第三,反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设在常州市德安医院(桃园路11号),受害人可以到武进区妇联开具家庭暴力伤情鉴定委托书。
两项制度:
第一,告诫制度--公安机关对施暴者出具《制止家庭暴力告诫书》。
第二,人身安全保护制度--在审理因家庭暴力提起的离婚诉讼中,法院依法作出的禁止加害人对受害人进行再次加害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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