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何时不再“失地”?

时间:2017-12-26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阳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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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

  中国传统诗词歌赋中不乏湿地的身影,足见湿地与人类生活的密切关系,以及与之相伴而来的审美与艺术启迪。

  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多种原因,我国湿地面积逐步萎缩。据报道,2003年至2013年,全国湿地面积减少339.63万公顷,减少8.82%。大规模的无序开发建设使许多湿地成为生态“孤岛”,部分湿地物种种群数量明显减少,有的湿地物种甚至濒临灭绝。

  加强湿地保护已成为全球共识。保持湿地总量不再减少,是湿地保护最紧迫的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等,均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的要求。

  一方面,存量上保持不减少。当前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矛盾凸显,守住8亿亩红线的目标在于各级政府是否能够抑制以GDP论英雄等“看得见”的政绩冲动。业内专家表示,我国湿地面积之所以大幅度减少,除了气候变化等自然因素外,人类活动占用和改变湿地用途是主要原因,围垦和基建占用是其中最关键因素。

  因此,在开发利用的过程中是否将湿地保护等“看不见”的政绩纳入考核体系至关重要,从顶层设计上科学合理制定相关政策,从而使得开发和利用能更为合理。

  此外,严惩各类破坏湿地生态行为。目前湿地保护还面临多部门“九龙治水”、管理条块分割,案件门槛高、相关司法保障不力等主要瓶颈。改变这一现状仍待实行相对集中的许可权和处罚权,提高保护主体的行政级别,并明确各级责任,同时积极有效整合现有湿地保护法律体系,地方宜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有法可依。

  另一方面,增量上亟须科学合理修复。湿地保护对于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据调查统计,我国仅有25%的公众对湿地有所了解,这种认识上的偏差不仅仅存在于公众层面,还存在地方政府决策层面。目前,一些湿地修复项目暴露出某些部门的急功近利心态,“拔苗助长式”的修复,比如引进适应能力强、生长迅速的拉关木、无瓣海桑等外来红树品种侵占了本地红树林生长空间,这种外来品种的入侵性值得警惕。

  与此同时,还需充分调动普通民众的积极参与热情。我国的湿地分布广泛,湿地保护不能仅靠政府的力量,还需要增强和提高民众对于湿地保护的自觉意识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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