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 不带头盔将受处罚 |
时间:2020-07-01 19:33:46 来源:武进新闻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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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将受罚。 上午9点,武进交警大队湖塘中队来到武宜路长虹路路口,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进行劝导和警示教育。记者看到,马路上没有正确佩戴头盔的驾驶员不在少数,仅一小时,就有30余人因未佩戴头盔被查处。市民罗女士被交警拦下,却坚持认为自己开车比较谨慎,即使不佩戴头盔也不要紧。 市民
罗女士:(罗)就是有的人骑车子比较稳。 (交警)你是说你自己吗? (罗)对,也不是说有自信吧。 (交警)那万一别人撞到你呢? 武进交警大队湖塘中队警长
李敏:头盔是我们电动车骑行最后的一道生命防线。因为像我们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如果头部受伤的话,是非常严重的会导致死亡。 经过劝导,大多数驾驶员表示今后骑行电动车将正确佩戴头盔。 市民:戴头盔重要的,买了在家里的,没开始实施就一直没有戴,后面如果开始实施,我就开始戴起来。 记者了解到,本月15日前,区交警部门对第一次被查处未佩戴头盔的,现场登记身份信息,拍照取证,进行口头教育,第二次及以上仍未佩戴头盔的,将处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武进交警大队湖塘中队警长
李敏:我们先是予以警告,如果再次发现,我们将进行处罚,7月15号之后,我们将一律进行处罚,营运性的电动车包括一些外卖小哥,今天开始没戴头盔我们就要开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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