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 国企混改方案明确负面清单 圈定七大领域改革试点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明确了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总体要求、核心思路、配套措施,并提出了组织实施的工作要求。
作为继国企改革顶层方案出台后的首份配套文件,《意见》分八大条阐述了国企混合制改革的要求,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企混改,有序吸收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并分层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意见》圈定了七大混改试点领域,即“结合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改革,开展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混改试点示范”。
围绕社会资本最为关注的焦点,《意见》还分别阐明了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体,如何引导各类资本参与混合制改革,及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机制等重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