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赠送女友奔驰一辆 惨遭分手“人财两空” |
时间:2023-10-25 20:31:23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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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观众何毅向我们栏目反映,去年他买了一辆奔驰车送给女友陈某某,但最近惨遭分手,女友带着车离开了,他缓过神后才觉得自己被骗了,很是气愤,来看报道。 何毅:之前谈了一年多的一个对象,后面给她买了一辆奔驰C200,中途又发现她脚踏两只船。我本身是奔着结婚去的,当时我觉得真诚一点,(车子)就直接写了她的名字,在结婚这块彩礼我就不需要给了,她也同意了,我就直接写了她的名字,也用了她的名字来贷款,还贷款也是我来还的,还了一年多,后来今年九月份的时候她找到我说要给她写一个赠与协议,证明对她的感情,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就签了,后面大概两个礼拜,所有人就联系不上了。 何毅告诉记者,他今年31岁,去年4月和同单位比自己小三岁的盐城姑娘陈某某确立了恋爱关系。买车是在去年8月,当时自己付了近16万元的首付,而且到目前已经帮陈某某还了一年多贷款,并支付了明年的车辆保险,总计花费20多万元,现在自己几乎是身无分文。今年9月初,陈某某要求他签署赠与协议,但不久便提出了分手。因为何毅的电话微信等已经被对方拉黑,记者通过自己的电话联系上了陈某某,她表示自己没有要求对方写赠与协议,且双方并没有结婚的意图,父母对此也不知情。 陈某某:去告我好了呀,他是不是有病?让他去医院看看是不是有病。是他自己愿意的,是他自己要签的,自己要写的,连家里都不知道住哪里,这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吗? 面对陈某某在电话中的连连否认,何毅十分气愤。他说,自己曾与陈某某一起多次上门拜访过她的父母,对于第一次上门应该送何礼品,还专门咨询过有经验的朋友。目前,何毅准备收集证据起诉陈某某,试图挽回一些损失。 江苏常明(武进)律师事务所律师
曹文佳:恋爱期间男女双方互赠财物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一般该种行为能够认定系恋爱期间的自愿赠与,分手后想要要回较为困难。但是,对于购房、购车等大额赠礼,能够体现出双方要缔结婚姻、共同生活的美好愿景的,这种赠与则有很大可能被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当双方最终无法结婚时赠与合同失效,受赠方应当返还。 希望何毅最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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