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家住湖塘亚泰财富中心的张云平却因为隔壁邻居搭建阳光房一事,和对方闹得不可开交。
现在就是这个窗户不能打开,一打开的话就有很多灰进来。 张云平告诉记者,这套房子是他于2009年购买的,2014年入住,本来住的好好的,就在2019年的时候,隔壁邻居擅自在外面的露台上搭建了阳光房。张云平说,他发现以后,和对方协商了几次,也和城管反映过,城管当时也认定为违法建筑,让张云平等待处理结果,但是三年过去了,张云平依然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 张云平 我们这边现在没有南北透风,风进不来,这个地方被挡住了,采光也被这块板挡住了。上个月我们去问他,说没有拆掉是什么原因?他说他自己拆掉一点了,现在构不成违章建筑的搭建了。 为了查看搭建情况,记者来到位于张云平家隔壁的3036室,但是该业主拒绝沟通,随后,记者来到物业处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目前3036的业主是第三任业主,而搭建阳光房的是第一任业主,而对于张云平所反映的违建,他们也去现场看过,也做了沟通,但是具体的手续还是要问城管部门。随后,记者来到湖塘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2020年5月接到了张云平的投诉,经过了解取证后,认定3036业主家中的阳光房属于违法建筑。 武进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湖塘中队中队长
陆军 从我们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到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去调取相关资料,去不动产中心调了当事人的一些信息,我们从规划上面调取的图纸来看。他这个是属于在露台上面搭建的阳光房,按照《江苏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认定他这个是属于违法建设,然后进行立案查处。到2022年12月份,我们所有的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全部走完了,2023年的2月份,我们向湖塘镇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执行。 陆军说,当时也将结果告知了3036的业主,对方表示自己会进行拆除,今年2月7日,执法人员到现场,经过认定违建已经被拆除。 武进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湖塘中队中队长
陆军 我们到现场认定以后,按照目前的拆除现状,它已经消除了对规划设施的影响,因为不形成建筑面积了。 城管部门也建议张云平,对于自己家窗户被挡的情况,可以选择和隔壁业主进行协商或者直接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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