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硼砂泡海带“保鲜” 经营户领刑 |
时间:2023-04-14 20:44:22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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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舌尖上的安全”是社会各界持续关注的焦点,也是检察机关工作的重点。近日,武进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湖塘某消费品综合市场的经营户史某提起公诉。 2022年7月,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湖塘某消费品综合市场的检查中发现,个体工商户史某售卖的海带中竟然使用硼砂来保鲜。 武进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韩嵩
硼砂是有毒有害的一种产品,是严禁添加在食品当中的一种物质,如果是长期使用硼砂,它会让人食欲减退,精神不振,如果食用过多的话,可能会导致休克或者是更严重的一些对人体不利的后果。 归案后,史某对其在出售的海带中添加硼砂等化学物质的事实供认不讳,其先后两次购买硼砂,兑水之后用来浸泡当天没卖完的海带,令其保鲜期延长。近日,武进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史某提起公诉。 武进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韩嵩
他说当时由于是夏天,有的时候可能早上泡发的海带,到晚上没有卖掉,到第二天就不能再要了,他就用这个方法尝试了一下,发现这些东西用硼砂水泡了之后第二天还可以像前一天一样,保持非常新鲜的程度。……最后法院是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宣告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告人是不允许从事这个相关行业的禁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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