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电视主播互动

生活连线


真假烟混卖 经营者被判刑

时间:2023-04-14 20:42:17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吸烟有害身体健康,尤其是来源不明、材料劣质的烟草制品,生产不受监管,制造成本低、加工环境差,有害物质含量往往超出正规烟草数十倍。近日,武进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销售假烟的案件,具体情况一起来看。
2018年,陈某、郭某夫妇在湖塘经营了一家副食品店,并办理了烟草许可证,主营烟、酒、饮料等商品。据郭某交代,2021年6月,陆续有人到她店里推销“高仿烟”,而这个所谓的“高仿烟”其实就是假烟。
武进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韩嵩
这个假烟的利润还是非常可观的,因为这个假烟的进货的价格大概是真烟进货价格的1/3,但是卖出去的价格和真烟是一样的,比如说软中华,一条软中华进价大概是200多元,卖出去是和真的软中华的价格是一样的,大概是六七百块钱卖出去。
为了赚取高额的利润,从2021年9月起,郭某利用将假烟零售给过路人、真假混合批发出售等方式,将从上线购得的伪劣香烟大量对外销售。其丈夫陈某担心被查,虽没有参与,但也并未阻止妻子售卖假烟。
武进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韩嵩
有人到店里来买香烟的话,如果是比较熟的客人,就卖真的香烟,有的人可能是第一次来或者是路过的,就卖假的香烟给这些客户。
2021年12月,武进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称陈某、郭某夫妇的副食品店出售假烟。12月27日,烟草执法人员会同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店进行检查。现场,共查获黄金叶、中华、芙蓉王等7个品牌卷烟665条,经初步判断,均为非法生产的卷烟,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17万余元。近日,武进区检察院以郭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将该案提起公诉。
武进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韩嵩
我们检察机关认为,郭某的行为属于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其行为已经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我们是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未遂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武进区人民法院也是以这个罪名判处郭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生活连线

更多>>

生活连线20230413

生活连线20230412

生活连线20230411

生活连线20230410

生活连线20230409

生活连线20230408

生活连线20230407

生活连线20230406

生活连线20230405

生活连线20230404

生活连线20230403

生活连线20230402

视频推荐

更多>>

爬高架“维权” 男子获刑十个月

西湖街道:“千人进社区”联合大走访

“反诈红盟”走进高校 警校携手共

常州公交首次启用纯电动双层公交车

我区首个园区“畅通办”便民服务点

湖塘镇丰乐社区:智慧助老 让“夕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