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法院发出司法解释施行后的全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
时间:2022-09-16 22:23:25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
今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这是继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纳入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首部司法解释。前不久,武进法院发出司法解释施行后的全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用司法力量为家庭受暴者撑起人身安全“保护伞”。 龚某与吴某1984年结婚,育有一儿一女。因为家庭琐事和情感纠葛,在2021年10月至2022年7月期间,双方多次发生冲突,吴某采用棍棒、板凳等方式对龚某实施殴打,导致龚某脸部、手指等多处受伤住院,耳部神经受损,还曾报警处理。无奈之下,龚某向武进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供了报警回执、受伤照片、医院就诊记录和住院记录等材料,证明自己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武进法院前黄法庭法官
周运:申请人这一方也就是女方向法院提出了三项申请,一个是禁止家庭暴力,第二个是禁止被申请人对他进行骚扰,第三项是禁止被申请人对他通过通讯的方式对他进行侮辱,诽谤,所以我们是收到了这个材料之后,第一时间根据他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审查,看他是否是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威胁,最后根据相关材料,由合议庭来进行评验,做出相关的裁定。 武进法院前黄法庭在受理后的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 武进法院前黄法庭法官
周运:以前在司法实践当中,可能法院包括当事人对于证据这一块,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时提交的证据可能心里没底,而且法院在审核当事人证据这一块,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做出认定,那么这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明确,当事人的陈述,包括未成年人子女做出的相关陈述,医院的诊疗记录,向村委
居委会 妇联机构等相关组织的求助,都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进行提交。被申请人在家庭生活当中所做出的悔过书
认错书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所以对于证据的内容这一块也有了丰富。 在签发裁定后,法官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至被申请人吴某所在的村委及派出所,并向吴某释明,若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判罪予以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理。 武进法院前黄法庭法官
周运:我们再次提醒所有受到家庭暴力的,不管是女性还是男性,遭受了家庭暴力之后,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且及时向法院提出。 近年来,武进法院一直致力于构建多部门反家暴联动机制,探索反家暴工作和司法审判工作的结合点,多措并举助力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努力打造“有力度、有速度、有深度、有温度”的司法保护屏障,在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中彰显法院担当。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