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加班落下工伤 十年后再次讨说法 |
时间:2022-08-25 20:50:53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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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工伤认定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可是,牛塘镇丫河村的孙小方却为10年前的一起工伤找到《生活连线》,说要讨个说法,一起来看。 孙小方: 没想到晚上乌漆抹黑的,外面下雨,要进去拿货送到单位去,然后一辆叉车开过来,把脚压伤了。 孙小方告诉记者,10年前自己在常州亚邦染料有限公司做操作工,2012年3月19日晚上,自己临时加班去另一家厂拿货,结果发生意外,被叉车压伤,工伤鉴定为9级。据孙小方说,他腿部受伤的治疗费用,公司并没有给出任何报销。 孙小方:说看病没有钱,要你自己垫付,那我就把自己赚的钱拿出来,让妻子拿钱给我看病。 记者:大概付了多少钱? 孙小方:我也不清楚,发票有很多在家里。 记者:说一个大概。 孙小方:大概看了二三十万。 记者:你当时拿单子去报销,一分钱都没报到吗? 孙小方:没有报到。 由于孙小方当初上班的公司早已拆迁,连线记者来到先前帮忙调解此事的牛塘司法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早在2012年8月27日,双方就签订了协议,协议中约定,经工伤鉴定后,公司一次性补偿给孙小方79083.13元,此后公司无需另行支付其他费用,当时孙小方的儿子孙兵已经收下了现金并签字同意。 关于这笔一次性补偿金,事后孙小方也承认了,可能是十年后觉得这笔补偿金太少了才想要再次讨说法,但针对这种情况,目前牛塘司法所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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