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财猫”礼盒侵权了?我区多家水果店被起诉 |
时间:2022-06-10 21:03:40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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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财猫是寓意美好的吉祥物,在日常生活中随处都能见到。2021年9月份,湖塘镇花园街上一家刚开不久的果我多水果店向顾客出售了一个带有“招财猫”图案的水果礼盒,结果时隔半年,被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这让店主张恩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怎么回事呢?来看报道。 湖塘果我多水果店店主
张恩: 他就说他喜欢这个盒子,我们就给他装,当时我们进价是7块钱一个,跟他说了也是7块钱给他的,一分钱利润没赚,过段时间法院传票就来了,说这个盒子侵权了 拿到起诉状的那一刻,张恩傻眼了,自开店以来,一直本本分分做生意,怎么就被人告了呢?仔细一看,竟是水果包装盒上的“招财猫”作祟。据张恩回忆,2021年9月12日,有两三个人一行进店购买了78元的水果要求装礼盒,顾客在十多种礼盒中一番挑选,最终拿了这款带有招财猫图案的盒子。当时张恩也没在意,结果今年2月17日,收到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说他侵权了。 湖塘果我多水果店店主
张恩: 没来过,电话说想协商 私了,赔个一万元左右,诉讼的话要(赔偿)五万元,我说这个盒子也是别人那买过来,不是我们生产的,他就说盒子上的猫相似
相近,他注册过了 跟张恩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位于永胜路的梓夏水果店店主潘奎,根据起诉状上的描述,也是这几个人在他店里花68元买了一盒冬枣,其包装盒上也印有招财猫的图案。 湖塘梓夏水果店店主
潘奎: (去年)9月10日在我们家买的,拍照片也不是在我家店里拍的,拿回家之后拍的,盒子上有只猫,相似的猫,市场上哪个水果店(礼盒)没有这样的猫,大概隔了四个多月莫名其妙被人起诉了,那边还是香港人,我们还不认识 张恩和潘奎表示,这些印有招财猫图案的礼盒都是从市场批发来的,要说侵权,确实有些责任,但都怪到他们头上也有点冤,随后张恩打电话联系了经销商。 【电话采访】 湖塘果我多水果店负责人
张恩:现在法院开庭了,说侵权了,他有注册权,要赔五万元钱 经销商:人家网上卖的好得很,怎么会有问题呢 湖塘果我多水果店负责人
张恩:现在有没有一样情况反映到你店里 经销商:有,也有,跟我讲赔了八千块钱 湖塘果我多水果店负责人
张恩:那你们这些货哪里进回来的,能找人家吗 经销商:我也搞不懂,他们这些人尽占法律的漏洞,箱子是无锡进回来的 据了解,原告叫吴家荣,香港人,由于没有联系方式,记者没有了解到更多的信息。但公开资料显示,吴家荣于2002年12月20日创作完成了“招财猫和祝愿猫”美术作品,于2020年6月22日在国家版权局自愿完成著作权登记,并取得了“招财猫和祝愿猫”的作品登记证书。吴家荣一方称,随着招财猫品牌知名度的提升,社会上出现一些侵害招财猫品牌的现象,如未经权利人许可,制造、销售复制假冒招财猫形象的,侵犯招财猫作品复制权的行为等,使招财猫品牌形象受损。 湖塘果我多水果店负责人
张恩: 常州有五到六家,时间都差不多的时候,都是买一箱水果,因为批发市场到目前为止还在销售这个盒子,我觉得他是故意来专门找这些小的店,真正大的店里也有,生产商也有,他不去找,就专门找我们最下面一层,逮一家是一家,故意的 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法律界人士,律师吴文剑表示,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江苏常律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文剑: 针对包装盒上人家已经去版权局登记的作品,首先要看作品是否有独创性,其他人引用了他的作品,那么毫无疑问是侵犯了他的著作权,产生多少赔偿的问题,到底产生多大的损害名誉权影响是很难界定的,无法界定的情况下法官会赋予一个自由裁量权 听到这样的答复,张恩表示,自己吃哑巴亏也就算了,但不希望更多商家落入圈套。 湖塘果我多水果店负责人
张恩: 哪怕我们这次吃亏了,让以后同行不要再上这种当了,毕竟现在做生意也不容易 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商家,使用礼盒或包装一定要多斟酌,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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