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提新能源车 物业不让装充电桩 ? |
时间:2022-06-05 01:49:29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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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越来越普及,对充电桩的使用需求也越来越大。最近,湖塘镇万科城柏悦湾花园的业主曹先生向我们栏目反映,他想要在自己的产权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却被物业以安全隐患为由多次拒绝,来看报道。 万科城柏悦湾花园业主
曹更旺 我提车前一周联系物业,需要物业这边配合安装。第一次物业给我反馈说总电容不够,再装充电桩就超负荷了。我问了供电公司,通过查万科的户号,证明去年的七八月份最高峰平均每月只用到了10%的负荷。 曹更旺住在万科城柏悦湾花园6栋,日常工作在宜兴,按照目前油价,他一个月上班油费要近2000元,于是便有了换辆新能源车的想法,今年5月22日,他预定的比亚迪混动汽车提回家了,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在自己的产权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却是几经犯难。 万科城柏悦湾花园业主
曹更旺 后面我继续找物业交涉,物业给了第二个拒绝我的理由,说是整个支线的线路承载不够,给我说是已装充电桩业主的线全是走的照明线,但通过我自己去调查和询问,业主告诉我说他们都是从附近的风机房,由物业亲自勘察,然后接线接入他自有车位的。……目前我们地下一层应该有十几个,这个是已装的充电桩,再往这边有两个充电桩。还有另外一辆纯电车和这一辆就是特斯拉的,特斯拉的使用功率肯定是7kw以上,甚至是十几千瓦,我的只有3kw,也就是咱们平常用的电磁炉的功率。 在曹更旺看来,更大功率的充电桩都能安装使用,如果不让他安装,他实在难以接受。 万科城柏悦湾花园业主
曹更旺 万科物业给了我第三个说辞,说是4月25号万科物业内部制定了一个所谓的温馨提示。上面写的就是因为支线或者总线的线路承载有可能不够,贸然加充电桩会增加用电风险,但其中没有任何数据,从4月25号开始就拒绝所有业主正常申请安装充电桩的要求。……首先这个车位产权是我自己的,万科物业作为这么大的一个影响力的物业公司,他不能打着服务的幌子来执行他所谓的裁决权,如果说拒绝我,他需要拿出合理的数据,如果物业提供不了相应的数据,那我就要行使我作为一名业主正当的权益。 那曹更旺能否顺利行使自己的相关权益呢?记者陪同他来到万科物业处了解情况。 万科物业工程经理
庄岩峰:整个(小区)的用电设施按照建筑规范,它是不包含电动汽车充电桩设备设施的接入的,我们的变电站大概是10kv的,本身它的电站容量可能够的情况下,电线拉出来的时候有一个瓶颈,这个瓶颈就是输送的线路,如果按照现有的布置,仅能满足现有设施的用电情况,那在前两年因为电动汽车发展很快,也有若干业主提出了这种需求,我们也做了很多的努力,通过一些手段接线,其实对于现有的设施设备是有一定的隐患和风险的,……我们上级领导来现场巡视后,发现如果再由此发展下去,对我们整个小区的尤其是自管的这块用电可能会造成比较大的安全隐患,所以在4月份的时候,我们这边就告诉业主不再接新的充电桩了。 曹更旺:贸然增加充电桩会增加用电安全,这个有哪些数据支持吗?有没有相关部门来查证?我们现有这么多的充电桩都是将近7kw以上或者十几千瓦的,您告诉我说现在我的一个3kw充电桩引不进来。 万科物业工程经理
庄岩峰:这是一个普适性的决定,其实我们在发通知之后,在这个业主之前,就光我个人就已经拒绝了三个这样的业主。其实我们想要拒绝的不是您这一个3kw,而是在您之前,在您之后所有的3千瓦。不是说拉不出这3kw的线来,这是对规则的一个破坏。……我们后期为了更好服务业主也会增加三方的充电桩,就是在地面上,因为地面上它是一个公共的车位,比较利于业主进行轮流充电,这是我们目前为止能够提出的一个比较好的解决方案。 记者:大概会什么时候实施? 万科物业工程经理
庄岩峰:这个其实我们已经在内部发起了采购的流程,按照一般的周期大概两个多月左右。 那么,物业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呢?记者也就此咨询了律师。 江苏湃亭律师所事务所律师
梅琳 这个业主他是车位的产权人,他对其建筑专有部分是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车位安装充电桩所涉及到的消防、包括用电条件等问题都是属于对于安装充电桩的施工条件以及施工方案进行具体的实质性的审查,而这些审查的权利并不在物业公司,而在于相关的职能部门。那在正常的情况下,小区的物业原则上是需要同意,并且还要予以配合。他们出具这样的温馨提示,实际上他们是没有这个权利的,因为这个其实是剥夺了业主的对于产权车位上面能够享有的相应权利,如果这样的话,那这个产权车位对于业主来说就没有发挥它的实际作用。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物业管理部门,在这方面他们也表示无奈,因为充电桩有着一定的用电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标准,物业需要配合与监督,同时为防止小区停车场因安装充电桩导致的危险,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这也是小区物业不配合充电桩安装的根本原因。不过,记者从常州市资规局武进分局了解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关于加快常州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常发改(2021)39号)文件要求: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此外,对于老旧小区,安装共享充电桩是一大解决办法,据国家电网常州分公司数据,截至目前,常武地区已有15个小区完成了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武
物业有管理困难,业主也有切实需求,希望各方能就新能源汽车充电问题继续努力,找到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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