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志成城 全民抗疫 停工停业、隔离观察期间工资怎么算? |
时间:2022-03-18 20:58:21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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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受到疫情影响,不少企业暂不安排职工到岗上班,有些职工由于隔离等原因也无法到岗上班,那么停工停业、隔离期间,假期如何调整,工资如何支付呢?一起来关注。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目前我市部分职工需要居家隔离或居家办公,相关政策规定,集中隔离观察期间的职工,应当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被确诊为新冠肺炎进行治疗的职工,企业应按照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施玉龙: 企业有条件的,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在家里灵活上班,并且依法支付相应工资;如果职工不具备居家办公条件的,企业可与职工协商,根据生产、工作要求和具体情况,同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自设福利假等假日安排。
针对受疫情影响,不得不停工歇业的企业,对于职工工资的发放,也要酌情考虑。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施玉龙: 如果企业停工在一个周期内的,应该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且按照正常情况支付工资,如果企业停工停业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企业安排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了正常劳动,应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情况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同时工资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应该发放不低于武进区最低标准80%的生活费 此外,企业不得终止或解除隔离观察期内职工的劳动关系,要及时安排苏康码转为“绿码”的职工返岗复工;职工要及时将本人有关情况告知单位,如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岗的,企业可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在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企业与职工双方应加强沟通联系,相互理解支持,职工有关诉求可通过工会与企业协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劳动争议,共同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疫情防控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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