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看一则工伤赔偿纠纷。临近年底,外出务工人员都想着回老家过年了。安徽来常打工的杨松山好巧不巧,前些日子在厂里干活时把脚给弄伤了,虽然现在被辞退了,但是他觉得厂方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
杨松山: (厂方说)你这个不一定属于工伤,我最多给你十来天的象征性补助吧。 工厂的说法让杨松山有点心寒,他说自己在马家巷的一家纺织公司工作了半年,上个月19日出事后一直没在意,坚持上班才导致伤势更加严重。 杨松山: 那天不小心车子把脚碰了一下,当时没在意,以为是一个小碰后的皮外伤,当时回去擦点红花油以为就消了,一个礼拜之后去医院拍片,查出来是骨裂。 治疗费用总共花了一千多块,厂方表示后续会报销,但是现在落下了骨裂的毛病,可不是小事,医生建议杨松山休养一个月。 杨松山: 你看病假条上要休假一个月,你要给我一个月的工资。 目前杨松山已经被工厂辞退,他希望厂方补贴给他一个月的工资。那么厂方对此是什么态度呢? 厂方负责人 处理我已经跟他说了,首先你这个事情不一定能证明在我厂发生的,其次是在我厂发生的,我作为老板已经给你报销,他有保险,走保险报销,另外工资我们开到什么时候春节放假就发到什么时候。 厂方的意思是杨松山的医药费会全部报销,至于补偿工资会支付到工厂休年之前,对此杨松山也表示认同。事情算是解决了,我们想提醒的是,工作中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避免意外伤害事故,否则遭罪不说,还容易引发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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