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偷排废酸16000余吨 涉嫌污染环境罪被起诉 |
时间:2021-12-29 21:50:43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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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环境,下面我们就来关注一起污染环境的案件,被污染的是连通无锡和常州的锡溧漕运河,这么重要的一条河道,却有人在大肆排污,造成严重污染。近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2017年10月,被告单位宜兴一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丁某通过介绍人冯某认识了从事船舶运输的朱某。随后,丁某和总经理缪某等人商量后决定,由公司工作人员陆某以远高于普通运输费的价格,将该公司收购的一部分废酸交给朱某进行处置。之后,朱某和房某多次驾驶灌装船,将废酸偷排至锡溧漕河(宜兴市兴隆船舶厂门口至武进区戴溪大桥段)的水域内。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被告人冯某明知被告单位收入的系危险废物,仍介绍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朱某给被告单位,劝其与被告单位合作,陆某通过向朱某支付好处费的方式,为朱某争取更高利润,以提高朱某拉走废酸的积极性,并为其逃避环保检查提供帮助。 经调查,从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朱某和房某共计非法排放废酸16120余吨。经常州市生态环境局认定,从被告公司现场的废硫酸储存罐内以及船舶货舱提取到的留存残液PH值均小于2。 武进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金丽娜
因为这种废酸中它含有各种各样的重金属,那么它倾倒在河道里,就会对水产生影响,进而对土壤以及周围的植物、动物或者微生物产生一定的危害,他的行为触犯了污染环境罪的相关法律。 由于本案共有6名被告人,涉及人数较多,且案件情况较为复杂,当庭未宣判,目前仍在审理中。 武进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金丽娜
因为本身整个侦查的取证难度也比较大,取证工作相应的也比较难,本身这个案件是一个环境案件,里面还涉及到一些修复方面的问题,需要相关的包括检察院以及环境保护协会各方面的组织进行一个配合,所以使得整个案件的办案流程跨度比较大。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我们必须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对国家、对民族、对子孙后代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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