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诽谤法官 拘留罚款没商量 |
时间:2021-12-06 20:34:28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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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权威和尊严不可亵渎,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程序正义的基本理念以及公民法治意识的基本体现,然而68岁的田某某,竟然在上诉状中辱骂、诽谤法官,造成了极其恶劣影响,最终被法院处以拘留和罚款,来看报道。 今年2月,田某某诉常州市经开区和潞城街道办事处房屋批建确认及行政复议一案,起诉到武进法院。田某某不服判决,在向法院提交的上诉状及附件材料中,对审判人员出言不逊,通过加粗标注,手书红笔批注的方式,使用二十余处不堪入目的词汇恶意侮辱、诽谤承办法官,进行人身攻击。而法官的释法说理和耐心劝解,并未让田某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他仍态度蛮横,拒绝修改诉状。 武进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 这不是对我个人的歧视 是完全不把法院放在眼里 ……你应该用一种比较正常的方式 你这样随意的侮辱诽谤,你觉得是一种合适的方式吗? 田某某 所以我的火气大了一点 对你们造成伤害 武进法院经调查核实认定,田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对承办法官的侮辱和诽谤,且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十分严重。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法官权益,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田某某作出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武进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朱杏玉 这不仅是对法官个人权利的侵害,更是对法律尊严、司法权威的挑战。对于这种不听劝解、目无法纪、任性妄为的人员,应当严肃处理、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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