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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飞线充电自燃 烧坏邻居车辆

时间:2021-07-13 20:50:45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如今,电动车已经成为很多人的代步用具。住在小区里的居民有时候会把电动车放在楼道或者单元门外飞线充电,安全隐患很大。家住新北区玲珑花园的吴仙熙就向我们栏目反映,小区里一辆飞线充电的电瓶车自燃烧了起来,殃及到了她的电动车。
玲珑花园居民 吴仙熙
6月14号早上6点多起来送小孩去上学的时候,物业他们在这里聚集了很多人,好像是14栋的飞线充电导致它着火,殃及到了边上的电动车。
吴仙熙告诉记者,他的车一直停在单元门外,才买了1年多,因为只是车子的外壳和坐垫被烧焦,希望对方能够帮自己维修到位。
玲珑花园居民 吴仙熙
基本上都烧成骨架了,就我那个是最轻的,我的只要帮我修好,恢复原样就好了。我问多长时间修好,他说7天修好,但现在呢10天12天15天16天,到现在还没解决。
为什么答应的7天修好,到现在半个多月过去了还是没修好呢?记者也联系了肇事方,姜杰。他表示,自己已经交给修车行1500元修理费。
玲珑花园居民 姜杰
第7天第8天的时候给修车行打电话,他们说这边不好意思,因为他这边厂商发配件配件有的发错了,有的没发来,那我说还要等几天,他说差不多三五天吧。
因为等的时候太久,吴仙熙表示现在自己打算置换掉这辆电动车,希望姜杰能够替他补足新电动车的差价。
玲珑花园居民 姜杰:那怎么可能呢?要是这个车是个破的,我给你贴,车已经修好了,我还给你贴什么钱?
显然,姜杰并不同意吴仙熙的提议,那么因为自己私拉单线造成他人电动车损毁,究竟该如何赔偿呢? 吴仙熙后来的提议是否合理可行?记者就此也咨询了律师。
江苏云盾律师事务所律师 方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私拉电线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是一种侵权行为,那么侵权行为人因为他的侵权行为给别人造成损失的,按照法律规定要赔偿一般损失涉及到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那么就在我们本案他这个可能只涉及到一个财产损失,没有涉及到人身损失,财产损失的话就按照他实际的财产损失直接赔付。如果他们当时已经谈好了一个赔偿的方案就是维修的话,而且这个维修经过维修店查看是可以维修的,要求重新置换,这个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最后,双方还是僵持不下,都不肯让步,吴仙熙表示会起诉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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