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法院发布2020年典型案例 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
时间:2021-06-01 20:53:09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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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常州法院还发布了2020年涉及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在这些案例的审判中,常州两级法院始终坚持司法的双向保护原则,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2020年,武进法院审理了以吴礼华为首要分子共十三名被告人参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该犯罪集团实施组织、强迫卖淫、聚众斗殴、强奸等多项犯罪活动,犯罪集团成员长期以假意处男女朋友、电棍电击、奸淫、拍裸照等手段,控制多名未成年被害人卖淫,严重侵犯了未成年女性的人身权利,法院最终判处吴礼华等十三人有期徒刑二十四年至两年不等。 市中院党组成员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周增伟 2018年至今,审结强奸、猥亵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2件,用法律的武器保护受害的未成年人。 经开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中,被告人刘某自小留守家乡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与父亲关系恶劣,16岁独自来常打工,后因恋爱矛盾一时情绪失控,故意伤害他人,法官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召开缓刑听证会议,听取各方意见,最终依法判处刘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 市中院党组成员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周增伟 判决后,刘某真诚悔过,在缓刑考验期认真工作,表现良好,刘某的父亲也开始更加关心刘某,弥补了多年的教育缺失,该案最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0年,金坛法院审理了一起由村委作为申请人的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该村男子李某在13岁的女儿行为失当时未能采取适当合理的教育方式,而是多次殴打,导致女儿右肱骨骨折,法院果断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李某殴打其女儿。 市中院党组成员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周增伟 金坛法院多次跟踪回访,并对小李进行疏导,帮助其尽快走出家暴阴影,经了解李某在收到人身保护令并接受训诫教育后,未再实施过家庭暴力,小李目前的生活与学习状态良好 天宁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由于父母要离婚,其女儿小玲无法接受,做出了辍学、自残等极端行为,法院主动委托了心理咨询师对小玲进行每周一次的心理干预,劝导小玲的父亲暂时回家与妻女共同生活,安抚小玲的情绪。 市中院党组成员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周增伟 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小玲终于面对现实,接受其父母感情破裂的事实,也明白了父母婚姻关系的结束不代表父爱母爱的终结,在法官的特殊观护下,小玲平稳度过了这个转折期,重新走进学校 未成年人保护之路任重道远,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在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基础上又新增了政府保护、网络保护。 市中院党组成员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周增伟 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中,……对未成年人权益进行双向、全面保护,既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也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进对两法的宣讲,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专业化、社会化、人性化,努力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需求。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着中国的当下和未来,如何更好地发挥司法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作用,值得认真思考,也须付出更多努力,用好司法保护的双向保护原则,集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相信未成年人一定能够享受其应有权利,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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