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袭警罪”入刑 武进第一案! |
时间:2021-03-11 20:50:51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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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播】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袭警罪”正式设立。可刚过没几天,便有人以身试法。3月8日,宜兴来常的杨某就因涉嫌袭警罪被刑事拘留,这也是武进首例。 【同期】漕桥派出所民警
毛明治:跟一起喝酒的人发生点矛盾,向朋友讨要钱,朋友认为他无理取闹,不理他,所以他就报了警。 【配音】3月7日傍晚6点左右,漕桥派出所民警毛明治接警后迅速带领辅警前往事发地,漕桥一居民家里,见当事人杨某有点醉酒状态,且现场情况与其报警内容有出入,毛明治在请示所领导后准备带杨某前往医院进行醒酒,可就在这过程中,毛明治和同事却遭到了杨某多次袭击。 【同期】漕桥派出所民警
毛明治:他先是抢我们的接处警登记本,还把我们辅警打了一下,然后我们一再警告他不要对我们动手动脚抢东西,他就瘫倒在桥上,我在扶他的过程中他又用手打我,把我帽子都打落了,挺重的,当时火辣辣的,我头也比较晕。 【配音】之后杨某被控制,他对自己饮酒后不配合执法并袭击民警辅警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杨某因涉嫌袭警罪被武进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据了解,杨某今年55岁,四川宜宾人,暂住在宜兴,平日里很喜欢喝酒,酒后也没有少惹事。 【同期】潘家派出所民警
杨吟川:我今天错了,错就错在我不应该反抗警察的,这是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对于警察执行职务,作为市民来说肯定是积极配合,如果说存在异议,可以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申诉。 【配音】今年3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也是我国首次针对袭警单独设置法定刑。 【口播】我们有理由相信,“袭警罪”的设立,将大大震慑犯罪嫌疑人,大大保护民警执法权益,也会形成人人都能配合民警执法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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