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物业费2.2万 法官亲自上门 |
时间:2021-03-10 20:28:06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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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我国来法律不断完善,
根据今年正式实施的《民法典》,不交物业费可是违法的,如果你一直拒绝缴纳物业费,最后可能是法院的法官来上门找你谈心,不信您瞧,市中院的法官就找到了钟楼区凯悦中心花园2幢的史某。 史某一家人2013年8月入住了这套140余平方米的房子,交纳了一年物业服务费。后来因为对小区物管存在种种不满,拒交物业费。2020年,被物管公司告到常州仲裁委员会。经仲裁,尽管史某与物管公司有矛盾,但是和交费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此被裁决需要交纳物业服务费2.2万多元。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后,史某并没有履行。于是,物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同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处长
赵德升 因为我们已经提前通知过你一个履行期限的,你应该按照期限履行
法律文书写得很明确的是仲裁裁决生效后多少天内付钱,你从这一天开始你就有义务来支付这笔钞票了。 面对执行,史某反复强调是物管公司服务不到位。 【同期】被执行人史某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处长
赵德升
针对你跟物业之间的任何纠纷,我们建议你还可以提诉讼的方式解决或者冲裁都可以 执行法官对史某进行了耐心的劝导,再次向史某出示了法律文书,并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告知她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史某最终表示会按时汇款。 【同期】被执行人史某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处长 赵德升
写个承诺书给我,就是9点之前把钱汇到法院账上就可以了 我8:00我要跟我老公通电话,他会给 我再给你一个小时时间。好吧,10点之前。这个诚意可以的吧?其实
你也是讲道理的人,我们法院也没有必要给你搞得那么僵 对不对?但是现在是一个文书确定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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