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明确:“正当防卫”不捕不诉 |
时间:2021-03-10 20:26:32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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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关于正当防卫的争议案件屡见不鲜,引发广泛讨论,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回应,一起来关注。 【同期】 市民:感觉到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了,那是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如果是正常的正当防卫的话,不负法律责任应该是比较合理的呀。 市民:他是逼不得已才做出这样的行为,如果歹徒没有这种想法的话,他也不会说无缘无故去伤害别人,所以不应该去负法律责任。 市民:如果说我的能力比他要强,我打得过他,我肯定先给他制服,该报警的报警,我不可能说给他制服了之后还一味的上去揍他,那肯定就不行了呀。昆山龙哥那个肯定算正当防卫,因为对方拿刀出来砍的呀。 采访发现,大部分市民都支持的正当防卫不应该负法律责任。此次大会上,最高检发布了“遭遇暴力传销反击案”“反抗强奸致施暴男死亡案”“阻止非法暴力拆迁伤人案”等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坚定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同期】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庄建军 六个案例肯定了我国公民具有正当防卫的权利。正当防卫在《刑法》中的规定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据统计,2018年底发布“昆山反杀案”指导性案例后,2019年和2020年因正当防卫不捕不诉800余人,是之前两年的2.8倍。律师表示,关于此类案不能仅看不法侵害发生瞬间“法”与“不法”的对比,而应系统、整体地看待案件发生的起因、经过及行为人的一贯表现,作出综合判断。 【同期】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庄建军 面对社会的不法侵害,要勇于反抗,正确的使用正当防卫可以减少不法侵害的发生,使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增加。但是呢,作为防卫者,我们也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界限,不要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理性对待犯罪分子的不法侵害,作出准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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