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来了:“住宅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
时间:2021-01-21 20:27:14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房子有70年产权的说法,房屋70年产权期一过,难道真的会被无条件没收吗?假如真的是这样,买房岂不成了租房,而且还是一次性付租金。民法典来了,今天一起来探讨探讨“70年产权”这件事儿。 市民1:土地是国家的,只允许用70年,但土地上的房子是私人财产 我想应该有个说法的, 国家跟个人签个协议,如果这个房子你要继续使用,你要取得土地使用权,你要重新买地,如果说这个房子不要了,那么土地收回了,房子折价或者怎么弄,给个差价 市民2:你已经买这个房子了,虽说有年限 但不能转卖,要根据国家政策来操作,不能做违法的事 合理去处理,土地管理局或者政府方面要协商的,不能一个人说了算 市民3:房子产权是我们的,土地国家要收回去我们也不能说不让他收,后续怎么操作是他们的事的 市民4:我觉得应该重新分一套房子,我们干了一辈子辛苦钱买房,他要把我们赶走 我们肯定不会走的 所谓的“住宅70年产权”,指的不是房屋的所有权,换句话说,房子只要你买了,房子本身是属于你的,并没有70年产权的限制,但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却只有70年,因为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那房子用了70年之后怎么办,难不成真不让人住了?刚刚出台的《民法典》给大家吃了一颗定心丸,民法典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江苏常律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文剑:期满之后法律明文规定期满自动续期,但是自动续期怎么个续法,续的费用是多少,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对于非住宅用地的使用权 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走,如果没有约定也是按照行政法规办法处理 土地要收回国家所有,至于土地上的房屋或者其它不动产产权,一般会进行折价 拍卖 这个归属于房屋所有权 《民法典》的规定给大家吃了一颗定心丸,再也不用担心住宅70年产权到期后,会被扫地出门,虽然土地重新归为国有,但上面的房子还是你的。
|
|
|